智能疏散照明系统可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连接,自动接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信息,并将信息通过系统主机调整应急标志灯指示远离火点的最佳疏散路线,并以声音、视频的方式提示火灾现场中的人员,指挥人员疏散。

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智能疏散照明系统: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5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一类高层住宅设疏散照明、疏散指示,二类高层住宅设疏散照明,多层住宅不设应急照明)
智能疏散照明系统设置位置在哪?
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综上所述的几个方法是关于智能疏散指示系统中的智能疏散照明系统应该安装在哪些地方,注意安装智能疏散照明系统应该找专业人士,希望上述的解说能多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可以观看《智能疏散系统如何设计,智能疏散系统设计规范》